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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说明
本次招聘3个岗位:
(1)市局巡特警支队综合科 巡防(1人) :大专及以上,专业不限,40周岁以下,持有A1驾照,需要值班备勤;
(2)市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 巡防(10人):大专及以上,专业不限,28周岁以下,身高1.75米以上,需从事高强度体能、力量、对抗性训练和巡逻任务,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,退役军人和退役运动员优先。
(3)市局巡特警支队三大队 巡防(2人):大专及以上,专业不限,30周岁以下,身高1.7米以上,需具备组训经验,具备较高的身体素质,退役军人优先。
一、基本条件
1.政治可靠、作风正派、吃苦耐劳、心理素质过硬,志愿从事常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,工作中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;2.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(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),身高1.75米以上,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;
3.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;
4.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、色弱;无残疾,无纹身,肤表无异常,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、疤痕、色素癍;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;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等(具体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)。
5.中共党员、退伍士兵优先录取;
6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(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2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(3)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(4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(5)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(6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(7)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(8)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9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10)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11)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。
二、工作内容在民警的指挥或带领下,协助开展社会面巡防、大型活动安保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以及重大抢险救援等工作,具体岗位由巡特警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。工作期间,需按计划完成日常警体训练并且考核达标。三、招聘程序和办法1.报名及资格初审。
报名时间: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人员招聘到岗结束,工作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;现场报名地点: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(钟楼区银桦路158号),现场报名需提前1天电话咨询预约;
携带资料:①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②2张1寸免冠白底彩照;③毕业证书(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,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,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,点击“本人查询”模块后注册并查询,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)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,并提供复印件一份;④个人征信报告。自行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(http://ipcrs.pbccrc.org.cn/),打印个人信用查询结果,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;⑤组织关系证明(中共党员需提供)。
2.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,需参加体能测试(50米跑、引体向上、2000米跑),测试成绩50米7.5秒内、引体12个、2000米8分30秒内为合格,测试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》执行。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体能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.专业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需参加专业测试,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对应的基本知识技能,专业测试60分为合格,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专业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4.面试。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1: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,聘请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,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、组织应变能力、处理问题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。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5.体检。面试合格者,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: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》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,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。
6.综合考核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。
7.公示录用。根据综合考核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,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四、聘后管理与待遇
1.新聘人员按照《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进行管理,实行劳务派遣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年薪8万元起(含五险一金),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和考核考勤情况发放。留置看护等岗位薪资可达9万。
2.工作服装、标志标识和工作证件由常州市公安局统一配发。
五、纪律与监督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,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、专业测试、面试、体检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。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,严格工作纪律,秉公办事,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、搞不正之风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调离招聘岗位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咨询电话:史警官(13775289169)
六、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。